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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负责医疗过错的鉴定的部门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
市级地方医学会和县(市)地方医学会直接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中国法律规定,市级地方医学会和县(市)地方医学会直接管辖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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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该鉴定程序在设定上是有其特殊性的,与其说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个诉讼权利,不如说是法律给了法官的一项权利。使法官在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可以更好的驾驭庭审程序,给法官的裁判提供法律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有两种鉴定,一种是医疗事故鉴定,一种是医疗过错鉴定。两者的程序不同,适用的情形也不同。两个鉴定可能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以上部分从两个方面讲述了如何选择确定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 市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3、鉴定会分5个环节患者可到场“诉苦” 专家组被确定后,此时,医学会将把相关材料提供给每个专家以便了解情况。一周左右的时间将通知专家和医患双方到场召开鉴定会。根据规定,医患双方到场的人数各自不能超过3人,值班医生和患方事故发生时在场者必须到场,也可以自己决定是否邀请律师参加。 另外,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4、为确保结论权威性患者亲自“挑”专家 专家必须为单数抽取过程靠随机为了保证专家组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权威性,根据有关规定,被抽取的专家总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医疗过错赔偿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医疗过错对患者的人身和身心造成了损害,肯定是要给与经济上的补偿,具体补偿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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