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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
《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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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不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正当防卫人和紧急避险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有二:一是主观根据,二是客观根据。 研究主观根据,必须从人的意志入手,人的意志具有相对的自由,这就标志着人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认识,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意志自由同时还标志着人在自己意志支配下行动时,不仅能够明了自己行为的实际内容,而且能够了解行为的结果及其社会意义。因此,产生了具有意志自由的人对自己行为的责任。在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似乎是不自由的,但这种不自由是以能够自由为前提的。即行为人本来能够获得意志自由,从而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对社会利益,人民安危疏忽大意或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了行为的盲目性,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在这种不自由的现象后面包含着行为人的自由选择,对此,社会必须加以责难。此外,过失犯罪的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和社会共同的生活准则并因此而造成重大损失,这是让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以下把这种学说称为“相对意志自由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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