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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顺延到期,续签合同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合意,然后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不是。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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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概念不同。 顺延就是在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继续延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顺延只能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顺延。 续签就是终止前一份劳动合同,并新签一份劳动合同,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到期可以签订新合同,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不续签的原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产期,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但是、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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