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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不得滥用职权,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的,滥用职权的当事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法官滥用职权情形有: 一、违背法定宗旨 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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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的成员如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干部也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如果村干部,将国家发放的一些资金,或者出台的一些政策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利用或者收为己用的话,就可能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可以的,只要符合减刑条件,是可以减刑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42个月的刑期,不得少于21个月。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1、刑诉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5种强制措施,其本身不是一种刑罚,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这要看具体的案情。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这4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身就可以决定。唯有逮捕,因为涉及长时间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法律规定,逮捕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以便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现在的司法实务,更加注重对人权的保护,对于可捕可不捕的,检察机关一般是不捕。当然不捕的原因除了没有逮捕的必要外,还有其他的情况比如证据不足等。 3、对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的必要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因此从法律规定上看,公安机关的作法是正常的,没有问题。这也说明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无罪,一般会建议公安机关予以释放。 4、简单回答你的问题:检察机关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的,公安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因此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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