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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其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许...
(一)申办人向辖区汽修办递交书面立项申请材料,申请一、二类维修企业应同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运政事务处递交立项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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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未换证的,视为无证!按“无证”处罚,应该是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注: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限定:“有效期期满,获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司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限期期满六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议换证申请;允予换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期满未换证的,视为无证;继续生产食品的,应当再次申请,再次发证,再次编号,有效期自许可之日起再次计量。”
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经营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三)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四)有符合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五)有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六)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申请参加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我的解答是: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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