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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如果有纠纷的,需要先解决纠纷,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
找政府要求补偿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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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土地证跟没土地证纠纷需要确权吗,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只有土地开发证的话,不代表这块土地就是你的,即使是有土地使用证,也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他人有纠纷,要解决这个纠纷,就得有依据。 首先,有纠纷的双方,邀请勘测定界公司(测量公司)对双方界限进行指认和测量,双方签字,如果已达成和解,认可界限,那么到国土局,将双方证件收回,重新发证。如果双方无法和解,只能由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确权就是双方的依据,是必须的过程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 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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