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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是先以共同财产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
夫妻离婚后各自的债务由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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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夫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我国相关法律也是有很明确规定的,原则上讲:不是为了或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而形成的个人债务(特别是单方做生意),可以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或家庭共同债务。如果约定不承担债务,在有责任承当债务的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三,原则上讲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以后,父母就没有继续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有抚养和教育义务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债务中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义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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