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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如果一方的结婚证已经丢失,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
1.不可以,如果一方的结婚证已经丢失,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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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双方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丢失结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不能,需要补办的,可以选择到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遗失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不能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则可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求法院一起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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