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
我国刑法参考了世界各国缓刑制度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用了缓执行制度,也就是现今世界各国缓刑立法中比较普遍的狭义缓刑即刑罚暂缓执行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很复杂,我公司将在人员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等系列人事工作中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法官、检察官、调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本案审理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而建立的制度。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05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