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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生产者、经营者和特殊解决方案。(2...
您可以直接致电消费者热线或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同时,消费者通过信件、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投诉平台投诉的,应当注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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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带好证据直接去所在区县工商局或就近工商所进行举报。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
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直接致电消费者热线进行报告。同时,消费者通过信件、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投诉平台投诉的,应注明消费者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名称、地址、投诉要求、原因及相关事实依据、投诉日期等。消费者以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信息。
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对一些重要的投诉,消费者协会还将会派人进行调查、解决,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向消费者作一定的解释工作。消费者的投诉都要以文字材料为准,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购买地点或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的地址和名称,或注明是无生产单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关票据的复印件;同时,把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同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交涉的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协会同意时,不要邮寄票证、原始单据及实物,以防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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