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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因工死亡,可以主张工亡赔偿。 一般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按比例赔偿损失。赔偿费用可以参考起诉赔偿项目,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
目前,工伤死亡的赔偿一般在70-80万之间。而且工伤死亡的赔偿金一般是来自于用人单位给公职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赔偿,但如果确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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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工亡。用人单位应当在事发后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请,受害职工的家属应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被抚养亲戚抚恤金等,赔偿金额很高,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根据具体情况,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丧葬补贴、亲属养老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赡养亲属养老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赡养亲属养老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岁%,其他亲属每月30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经批准的赡养亲属的养老金之和不得高于死亡职工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规定;(3)一次性死亡补贴标准是去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工伤死亡赔偿:(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法律法规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如上所述就是天津员工猝死赔偿标准2017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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