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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诈骗罪的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1、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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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和盗窃罪是常见的两种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这两种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客观方面。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是使用秘密方法,在被害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的状况下获得他人财物。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是使他人产生认识错误后,从而“自愿”地处分或交付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诈骗罪和盗窃罪是比较容易分辨的,但在二者彼此交织的时候,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对诈骗罪和盗窃罪加以区分。通过对若干案例的分析以及对诈骗罪和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比较,认为诈骗罪和盗窃罪的的区别在于: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如果被害人最终的财产损失是由于自己的处分行为,则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反之则以盗窃罪论处。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其实这两个犯罪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在主体上面要求都是一般主体,并且此时行为人主观上还要具有故意才行,如果是过失实施了盗窃或者诈骗行为的话,那么就不会认定为盗窃罪或者诈骗罪。
盗窃罪立案标准: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关于各省市立案标准(均为1998年司法解释的,新标准未公布) 全国各省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北京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山西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50000元以上。 安徽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50000元以上。
诈骗犯罪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受害人的阶层、年纪分布的非常广泛,可以说人人都是诈骗罪的潜在受害者,那么司法工作人员该如何认定诈骗罪?在对诈骗罪进行认定时又需要注意什么?小编将从这两个方面介绍。 一、如何认定诈骗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认定诈骗罪需要注意什么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3、招摇撞骗罪界限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在对诈骗罪进行认定时需要从构成要件方面进行分析,希望小编带来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诈骗罪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一点微小的差别就可导致结果的截然不同,所以一旦涉及诈骗罪,最好求助于网站的专业律师,积极行使自己合法的辩护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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