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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从公司法的角度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格)证书即可,无需另行办这些证。但如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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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直接从事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尽管分支机构有公司字样,但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拥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以下区别:(1)划分依据不同的子公司对应母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分公司与总公司相对应,在法律地位上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2)不同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3)责任不同的子公司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4)不同表现形式的子公司有独立的名称和章程,分公司有总公司名称,没有自己的章程。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1)不同的责任,子公司独立承担自身财产的民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履行时可要求母公司承担;(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名股东(一人有限公司)或两名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方式设立,分公司属于分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3)不同的投资限制,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分公司的投资原则上不受限制。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法律地位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然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子公司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无关。除投资者(即子公司股东)出资虚假或抽逃资金外,债权人不得向投资者追偿未清偿部分。总部应对其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设立方式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两个以上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总部在其住所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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