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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籍在苏州,就可由原告到苏州法院起诉离婚,审理完毕可以在苏州法院得到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
如果男女双方都不是江苏丹阳户口,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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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外地户口想在苏州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只要你们共同在苏州市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苏州市的法院起诉离婚。因为苏州市属于你们的经常居住地。写一份起诉状,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证明对方在苏州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材料就行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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