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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过三年起诉,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
工伤超过三年起诉,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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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但是职工因工受伤与用人单位所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起诉。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工伤超过三年起诉,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正常情况下,受伤职工应当在一年内到劳动部门内申请工伤认定,另外要说明的是,这1年的时间属于法律上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可变期间,工伤职工如果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权利随之灭失。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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