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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
验收时应提供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资料: (1)钢材、钢铸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需抽样复验的应有复验报告,重要钢结构焊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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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包括以下九点: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批准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谈判记录;4、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6、技术设备说明书;7、其他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世界银行的规定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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