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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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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最长期限为37天。到期后,有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期限为37天。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你的远房亲戚武某被刑事拘留40多天,这已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且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县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武某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县公安局解除对武某的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县公安局拒绝解除拘留、释放武某,武某的近亲属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县公安局纠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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