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因此他们可以从事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他们的行为能力给予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独立进行。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通意见》作了详细规定;第三,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而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也就是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需要经过其监护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此外相对人也享有催告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在收到催告通知后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在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也有撤销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7人已浏览
1,223人已浏览
63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