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财政部、XX财税字〔2010〕94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大部分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债务问题是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没有还款日期,从催还款开始计算,这种最长保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期从刑事拘留时起计算,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拘留前如果因同一事由被行政拘留的,也可以折抵刑期,也是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吊销驾驶证后如何恢复?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的时间应当由被害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吊销驾驶执照的时间应当由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吊销驾驶执照和T的决定。因此,由于缺乏法律救济程序的决定而决定。两年后的一天。 此外,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重新申请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1)一年前两段规定醉酒驾车行为,多次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准驾驶机动车。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得终身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