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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离婚的诉讼程序是:当事人需要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此外,包括委托律师等...
涉外离婚程序是: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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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内容吧。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涉外离婚的诉讼程序与国内的离婚程序是存在区别的。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为大家介绍涉外离婚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网站律师解答: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 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 大多委托 1~2 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从我国领域外 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 需要注意到的是, 涉外离婚诉讼的流程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 是特别授权代理。 庭审时, 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 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 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诉讼,按我国《》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在怎样和外国人离婚?离婚办理,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涉外离婚诉讼手续、涉外离婚诉讼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管辖,该去哪个管辖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涉外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材料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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