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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如果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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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再次鉴定吗《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受工伤后,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但是结果出来后,对结果并不满意,那么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再次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按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初次鉴定结论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律师是法律专家、不是法医学专家,对于已经形成的鉴定意见,律师可以从证据角度进行审查、判断与运用,但无法根据伤情自行判断鉴定意见结果。 2、刑事诉讼中的人体损伤法医鉴定,分为两种,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用以确定罪与非罪及法定刑幅度;重伤与轻伤又各分三级、轻微伤再分二级。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分为十级,用以确定重伤前提下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基准刑、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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