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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传唤仅限于可以找到人的情况,因为法院传唤是通过打电话或邮寄传票的形式,如果没有具体明确的地址法院是无法找到人的。毕竟当事人双方才是最...
首先,对方是否委托了代理人来参见诉讼,如果对方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了代理人的话,则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既没有委托代理人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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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传唤仅限于可以找到人的情况,因为法院传唤是通过打电话或邮寄传票的形式,如果没有具体明确的地址法院是无法找到人的。毕竟当事人双方才是最了解对方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之前根本不可能认识其中一方,并且法院不像公安那样有网上追逃的权利,所以找不到人法院也会很为难。并且法院的案件很多,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完全顾及到。这种情况,最好是自己多留心找这个人,找到人及时通知法院。
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根据身份、案情不同,接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不到案的行为,将导致以下后果: 1.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2.缺席判决。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八十八条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3.拘传。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4.逮捕。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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