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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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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承租年限时,超过过二十年的部分为无效约定。但是如果续签合同两次及以上,单次续订不超过过二十年,累计年限超过二十年的除外。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住房租赁合同中更新住房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①住宅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指数次租赁合同和数次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满后,当事人更新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从更新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不是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的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即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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