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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万能的。房子没有准备给外人,一共两个继承人小孩和你母亲,你母亲要等到法定继承才有资格放弃,这个事情现在和你们无关。现在只能是遗嘱继承...
假设母亲的自书遗书推定为自书遗嘱遗嘱确定有效。房屋分割有多种方式。那种方式比较合适? 1、房屋是儿子出钱买的,又“俩老决定房屋均给儿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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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您的描述,我给予以下意见,首先只要是婚后的工作收入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儿子的份额占其中的一般;其次就你儿子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法定继承,由你们和儿媳妇共同继承;再次,如果对方不给予你们的份额,你们可以起诉处理。
(1)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父母想怎么处理都是可以的。 (2)三儿媳在三儿子去世后如果没有履行对公婆的赡养义务,那么公婆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三儿媳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写明遗产有三儿媳的份儿,那么三儿媳才有权继承。 (3)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儿子的女儿代位其父亲(三儿子)继承原本应该由三儿子继承的财产;如果老人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处理遗产。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她母亲应得的部分。2、如果此次拆迁既有按产权补偿、也按户口补偿:(1)按产权补偿的部分,归姥姥姥爷分配,给谁、给多少完全由他们决定;如果两们老人都不在了,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外孙女仍然没有继承权;(2)拆迁中按户口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部分:属于外孙女财产,外孙女可以要求分给自己,如果受托人——舅舅不给,外孙女可以找拆迁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姥爷,请注意:不是告舅舅,是告姥爷和姥姥,因为舅舅只是受委托人,事情的处理结果应由委托人——姥爷承担责任。3、拆迁委托给谁处理,是姥爷姥姥的权利,即使舅舅户口不要委托一样有效,还可以委托与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不相干的人,只要姥爷信任他、委托他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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