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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
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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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 二、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本身就有异议的。那就只能诉讼处理了。 三、起诉,然后赢得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最好在提起诉讼前,就摸清对方的财产。最好是银行的存款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
如果在多次催讨之后,对方还是不还钱,建议:1、您看能否和他商量让他先向亲朋好友借钱,再给您还钱;2、您们商量是否可以用他个人的其他财产(如车、房或相应价值的物品)来清偿;3、您还可以拿着借条、欠条等证据到法院(一般是到他住的区或县里的法院)起诉或直接申请支付令,事情顺利的话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把您的钱要回来。当然如果对方根本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您就只能等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再申请执行。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金,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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