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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
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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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不知借款实际情况下,受骗担保,签订的借条,承担法律责任吗? 1.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是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不知道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保证期间,你能证明你的保证是只对3万元作保证,而债权人知道该情形的,你只对3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4.你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借款给他人,处于对你作为借款人的保护,建议写借条。写借条请注意:1.抬头写“借条”,而不要写“欠条”,可以免去举证责任,2.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3.写明借款的金额,注明借款的用途,4.约定还款的利息,还款的日期。5.写明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转账,保留转账凭证。借款人签字,注明书写日期。 关于担保人,不是必须的,但可以找担保人,有担保人签字的话,代表他担保该笔借款,如果你同事不还,你还可以找担保人要钱。
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常见得有两种:物保和保证。物保就是拿财产进行抵押质押等(可以约定承担按份责任),保证则是以人的信用为担保。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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