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宣传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三、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核实社区内育龄群众的婚、孕、育情况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四、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五、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依托社区资源,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等宣传教育咨询服务; 七、发挥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八、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热情周到地为计划生育户办实事。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推行诚信计划生育长效机制,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7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869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