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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近似商标时有以下几个方法: 1、隔离观察法。 即将两件以上的商标分别置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观察,如果具有普通知识和经验的消费者在购买时...
1、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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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2、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如录音机、电视机、运输工具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3、进行色彩近似判断时,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在产品的整体上所产生的美感效果。如组合玩具,造型不同,即使色彩一样也是不相近似。 4、产品的大小,材料的差别,功能的差别等都不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近似的条件。根据不同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的小类范围内,以造型为主,图案为依据,结合色彩从产品的整体上进行观察。
确定是否属于近似商标的方法: 一、根据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相似,或构图.着色.外观,既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 2、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3、根据注册商标的意义和知名度来判断; 4、确定是否属于其他类似商标的方法。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认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当在比较对象隔离的状态下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相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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