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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一审胜诉后被告又上诉的,在二审中上诉人无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证据,则还是有较大胜诉可能的。 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经...
在二审中应该是被称为“被上诉人”的。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在二审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不服而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而相对于上诉人而言,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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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二审是有可能改判的,建议不要无视法院文书。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的限定是这样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 第一审裁判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 (一)原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裁判认定事实无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裁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够的,能够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次审判。”也就是说改判的情况有两种: 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原裁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够的”能够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可以通过原审法院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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