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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
民兵事业费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按级负责管理。民兵事业费的年度指标,由省军区根据全年民兵工作任务,向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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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遇到噪音,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咨询解决。二.什么是噪者是什么: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该标准的音量是噪音干扰者。三.噪音扰民的相关法规.条文:1、2007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对居民区内噪音污染有明确规定。第38条:18:00至第二天8:00,在已完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建筑中,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室内装饰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2、《条例》还包括医院、学校、机构、科研机构、住宅等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各种扬声器、音响设备时,应控制音量,不得产生噪音的规定。3、如果居民感到住宅区内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房地产公司反映,让房地产公司协调解决。《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管理企业应制止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污染行为,立即向有关环境噪音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房地产公司的沟通协调失败,业主可以自己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12369。
喇叭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生活经常会出现噪音,就要知道噪音的分类,针对不同的噪音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1、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
民营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管。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管理全国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因此,民营医院应当由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也有权对民营医院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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