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级残疾人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
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别以下情况: (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2)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人所得税;对雇请3个以上帮手的(含3个),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除的必要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2.上述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满旧周岁的子女。 伤残军人是指经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伤残军人证的人员。孤老是指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人的人员。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全额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下 (一)法定免税项目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即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3、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这是一个概括性项目,主要是针对税法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确需免税的情况而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5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3,155人已浏览
1,6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