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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罚款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外,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登记立案。行政执法部门认为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
对于有自驱力的员工,我们要挖掘他们内心的动力,这就需要我们的组织有比较好的远期目标,用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去引导员工,为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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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3、紧急听证程序 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现形式应为行政强制;而处于低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在涉及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时,必须进行听证。
在我国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 1、国务院部(25):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资源,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赞处,国务院机关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3、各级地方行政机关: (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直辖市各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市辖区和无区的市;和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3)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中国地方人民政府有三种派遣机构:由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机关;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县公安机关;没有地区的市辖区人民政府通过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街道办事处。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八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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