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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
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后,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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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先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具体部门是人口计生科)。提交基本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该证明文本由计生科提供)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如果要反映你们夫妻是独生子女,就应当提供你们夫妻“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提出申请后,需经区、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才可以生育。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结婚证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2、男方存档证3、结婚证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申请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准生证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存档证明3、结婚证原件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1、男女双方户口本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结婚证原件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申请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准生证。
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后,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生育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二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并免费发放《再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要进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日。第三十二条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后,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生育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二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并免费发放《再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要进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日。第三十二条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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