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2003年8月7日开始,囚犯不取消户籍登记,根据2003年8月公安部发表的《公安部30项民间措施》第一部分户籍管理的第七位(从2003年8...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被判刑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劳社[2008]155号)精神,现就参保人员被判刑后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监狱法》规定家属可以给服刑人员寄钱,由监区民警上到个人帐户上,按规定到监狱小卖部支取,以购买日用品。《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或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2)服刑期间,无论是服刑者本人还是亲属,都不可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因为根据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满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满并且退休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后可以累加)来领取相应金额的保险金。(3)对于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没有达到的,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在退休时就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退休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被判处、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家庭成员在服刑期间不能代替缴纳社会保障。他们可以在刑满释放后继续缴纳,并可以与上次缴纳的合并计算年限。劳动者服刑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刑满释放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5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