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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单位按核定征收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企业所得税。 二、账务处理 1、如果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
、你单位按核定征收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企业所得税。 二、账务处理 1、如果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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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购买你们发行产品的钱,最正规的做法是为产品单独建立帐套单独核算。如果是购买你们公司股权的钱,(比如有限合伙股权基金公司),那就是进实收资本。 2.转给投资项目的款项根据第1点的性质确定,如果是产品的投资,在产品的账里做,如果是私募公司的投资,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3.手续费根据各种合同、协议来确定。注:私募基金已经纳入新基金法监管范围,操作、账户要规范点的好。
一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错误,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5]065号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为含税收入。上例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正确的计算应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800-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3600-800-125)÷(1-15%)=3147.06(元)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147.06×15%-125=347.06(元) 二是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应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而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应为: 借:应付工资3600 贷:现金3600 借:营业外支出347.06 贷:应交税金—代缴个人所得税347.06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3600 贷:应付工资3600 借:应交税金—代缴个人所得税347.06 贷:现金3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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