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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 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过程办理时间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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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核实其婚育信息;(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书面决定,告知其理由。对于因长期或多次流动而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线下查询: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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