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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的起诉费、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
民政局无义务告知对方的违法经历。你们现在是已经协商离婚了吗?为什么离婚呢?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家暴等行为呢?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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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三)、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离婚对于不同的方式,需要符合的条件不同,而要是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那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能从法律上解除,即使双方实际生活已经分开,并且也形同陌路了,但是法律身份上面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至于离婚中的责任,一般就是有法定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受害方的损害予以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2.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过错的证据。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比如对方和第三方领取的结婚证。这样的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肯定会领结婚证,没有领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尝试去民政部门查询。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在此需提交错误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证言,同居双方的对外关系,同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这种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困难,所以这种证据涉及到隐私。所以在收集这样的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优势。3、家庭暴力、过错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害鉴定等。如需提及精神损害赔偿,还需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鉴定书。这种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注意,应该不会有大问题。关键是时间要求,遇到家暴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与家庭暴力一样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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