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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后车全责。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车登记在你父母名下,你需要证明你是实际车主,那么你作为车主承担责任,你父亲作为登记车...
可以用自己的驾驶证去处理。马上行驶证,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去交警队或者车管所等有自助处理设备的地方处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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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根据您的叙述,轿车的来向应该属于右侧行车,而且无法判断当时信号灯情形,所以,个人认为您父亲可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以事故科的认定书为准。 但是,河北省对交强险进行修改以后,对伤者的保护力度加大,只要你父亲不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对方的强制保险里,对于你父亲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的全部赔偿数额在12万,在此范围内,是不需要划分责任进行全额赔偿的。
您的陈述应该说是很具体详细了,我大致认为:销售合同、发票及保修凭据上注明的“提车”日期是6月11日以后,从严格法律意义上来讲,该提车日期并不等同于购车合同生效日期。由此,如果您爸爸是在6月1日给付定金确定购买该车的,那么合同成立并生效是在6月1日,此时尚未降价,所以您爸爸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反之,如果该公司的降价政策生效时间点以提车为准,那么,您爸爸至少是在6月12日提车的,此时政策已发布并生效,您爸爸可以享受该优惠。我个人认为,沃尔沃(Volvo)公司的降价政策针对的应该是交易合同成立日期而非提车日期,当然,您最好向公司的相关部门确认一下!至于除此情况外能否享有降价优惠,则很大程度上要看谈判技巧及市场形势了,这就和您在买车前和对方讨价还价一个样,不同的是您现在已经付了钱,会被动许多!综合而言,最关键的是要从公司总部得到确认,降价是否对已交付定金但未提车的客户有效!。8/5
进一步搜集一下证据会更有力些,主要是你借款给他时,你的款的来源的证据、他还你款时抽回借条的证据等。但如果实在搜集不到这方面证据,你还是可以说那十五万与这六万是两笔借款,还十五时抽回了错条,这六万没有抽回借条。他应解释给你父亲的是什么钱,解释不清,你占优势,因为他要对推翻你这六万元借条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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