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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对方,你就只能起诉处理了,至于起诉信息的话,你可以找交警要,通过车辆信息可以知道车主的身份证号姓名这些,你去找交警要这些信息,交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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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首要的是需要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有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应该不是问题。另外,可以找警察要求对方再垫付医疗费用,也许警察会帮助,如果不出,警察可以继续扣押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很重要的,你说的案件,可能强制保险部分不够,如果没有第三者保险,则应尽快扣押车辆或者诉讼保全扣押车辆。
建议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书。目前你们先垫付费用救人。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保险公司先支付部分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所以交警只能调解,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只能向法院起诉,只要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但是凭交警出具的"对方全责事故认定书"起诉到法院赢官司的机率几乎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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