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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要求劳动者写辞职书,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是不合理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没有不符合用人...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录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这与单位在求职节目中发出的录用承诺相同。只是理论界认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是《合同法》的承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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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单位聘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这与求职节目中单位发出的聘用承诺相同。只是理论界认为公司的录用通知书是《合同法》的约定。但无论是以此为要约,还是承诺,录取通知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没有规定。但劳动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根据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签订合同的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环节。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要约是指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一份合同的签订,往往经过要约邀请,往返的几次要约,最后承诺。如果提出要约,不得随意撤回或撤回。否则,承诺承担合同过失责任的合同成立,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在试用期内的可提前三日口头辞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法律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虽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需要按规定的有一定提前量和合适的方式,辞职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转正后口头辞职无效。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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