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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进行理赔的步骤是: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
交通事故理赔步骤: 一、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确认损失,修复损坏的物品; 三、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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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1、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理赔。2、“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双方写明事故经过;(2)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3)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4)事故双方带上、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在没有争议责任的情况下,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保险公司事故处理大厅都有,都是免费的。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也可以用笔写一下当时的真实情况以便到理赔中心处理,双方签字确认,现在都有手机了,也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拍下来更方便些。双方都没有争议商定好以后,将双方的车移到不防碍交通的地方,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协议书签订以后48小时之内要有处理结果,48小时之内没有到理赔中心或没有报案的,将不给予受理。保险公司会马上安排定损人员到事故现场,如果是小的事故,定损哪当场就可以定损,如果损坏较大的,需要拆开的,在定损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拆开,根据损坏情况确认费用的多少。保险公司根据维修单据的费用进行理赔,如果数额较大的,双方就必须报警,由交通警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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