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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异地认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离退休...
社会保险异地认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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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到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记账手续 1.所需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住院:医院根据管理规定收取一定额度的住院费押金 3.结算方式:医院在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返院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4.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办结算业务 受当地医保局委托,异地社保局承担当地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结算业务,当地医保局定期向异地社保局拨付垫付的基金。
社会保险异地认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离退休人员,确需委托他人办理协助认证手续的,提供街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的健在证明及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即可办理; 3、台港澳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办理; 4、因疾病或残疾本人不能办理的,也可按照上述办法办理,但需提交医疗机构或单位、街道有关身体状况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就近到居住地附近的认证网点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手续。具体地址可登陆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公示”栏目查询
1.工人可以在原参加地社会保险局申请转移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缴费证明书医疗保险参加保险缴费证明书。2.然后在现在工作的保险地社会保险局申请非现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合并即可。3.转移合并的社会保险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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