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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退出持股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投资者。股权转让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并记录在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名义...
股权转让按以下程序进行: 1、股权可以转让给实际投资者; 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并记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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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权的股东进行,所以代持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
所有权代理也称为委托所有权。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者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替实际出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所有权或所有权处置方式。所有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如下: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上限为50人,员工持股人数过多可能选择所有权代理。2、除股东上限外,对股东人数下限有要求(2人),创始人选择另一人持股,2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不能合法成为股东:1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考公务员管理的部门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人员2、军人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4违反竞争禁止规定的人员5、外籍人员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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