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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办理。 怀孕满3个月就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三样一定要双方的带齐),计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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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以后申请办理入户的,是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进行办理的入户的,若一方无法办理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是会直接影响到孩子无法正常办理相关的入户手续的。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办理更名手续时,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提出书面申请,需写明孩子的基本情况、变更姓名原因及拟变更的姓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子女与父母间关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办理。 怀孕满3个月就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三样一定要双方的带齐),计生服务证、医生出具的围产期保健表到男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男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在计生证明上盖章。然后是到女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女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它会在计生服务证上盖章,那时计生服务证就成了准生证,是同一个证来的,以后生小孩和入户口时作用大了。当然啦,如果双方户口是同一个镇(街道)或者同一个居委就好办好多了。不领准生证是入不了户口的,不过只要在小孩出生前领都可以。
昨天才回答过这问题,为便于你的查找,再回答一次:捆绑与否,那是你们当地政府的规定。这样做的原因恰恰是因为相当一部分违反生育者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拒绝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都能那么轻松违反吗?违反了都不用追究法律责任吗?肯定是不行的。要不,国家还要法律法规干吗?对吗?象你说的这种现象,的确在许多地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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