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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过节费缴纳个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
员工的过节费缴纳个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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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规定的免征额3500元后,依照规定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补助都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实际当中一般会计会分开做,不扣个人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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