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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办税。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
1、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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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其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必须在注册地缴纳!另外,分公司的所得税报表汇总到总公司后,总公司根据其分配比例,给各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由分公司在其注册地缴纳其应分配的所得税。 只有该分公司在注册地无税种限定的情况下可以不在当地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例如该分公司在当地只负责总公司的业务联络,没有实际经营内容(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经营项目)。否则必须在当地缴纳流转税及按分配比例缴纳的所得税。
1、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3、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一、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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