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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的报销方法: 1、在参保地的医保部门申请到外地就医,在外地就医后凭报销单及同意就诊书到参保地办理报销。 2、若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申请...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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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方式:1。在被保险人所在地医疗保险部门申请异地医疗,并在其他地方医疗后凭报销单和同意书向被保险人报销。2、长期居住在其他地方的,申请指定的外国医疗保险医院,发病后到指定的医院医,然后将发生的费用和冶炼清单带到被保险人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流程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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