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更形式,与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一致。主要是指供应商(卖方)与买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供应商将产品交付给买方,买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合作和调整。购销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和销售合同,即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包括与被包含的关系。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采购合同是商业、工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或经营,采购原材料或产品而订立的合同。预购合同约定将来履行的合同。购销结合合同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协作合同是双方为了各自需要交换物资的合同。调剂合同是双方调剂余缺而订立的合同。购销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为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其中供应合同要依国家计划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价格,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