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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
申诉期限: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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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追诉期限应当根据法定最高量刑确定。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刑诉中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的2年以上提出的申诉,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受理:(1)原审被告人可能无罪(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如不符合定金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判决已经下达申诉,就不能停止原判决,判决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诉讼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2)根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必须依法排除,或者证明事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原判决,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5)审判人在审判该案件时,有贪污行贿、受贿、受贿、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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