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重庆地方征地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2021-08-16
1、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5、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对重庆市中心地区在征地的时候发放的土地补偿费的问题都有非常明确的数额,比如说安置补助费的这一块,符合重庆市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人员可以领取到的安置补偿费的数额达到了28000元。其他的补偿款项,或者超出重庆中心地区的公民,在征地的时候首先工作人员就会告诉你征地补偿标准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